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知识产权金融业
发布机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项目类别:企业认定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吉林政策文号:
发布日期:2003-01-01
政策正文: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局令第7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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