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吉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吉林政策文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
发布日期:2015-11-02
政策正文:
吉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15年11月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公布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下列单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