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ov.cn)刊载了《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月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666号。该令指出,《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指出,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