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2003年8月20日人事部、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国人部发〔2003〕18号)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精神,为鼓励运动员通过市场自主择业,现提出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