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9年4月29日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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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