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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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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转发《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大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大连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政策文号:大财非〔2018〕870号
发布日期: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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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预〔2018〕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在省有关部门未明确答复前,我市各级取得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暂按中央、市、县(市、区)4:2:4的分成比例执行;同时,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的矿业权,其出让收益由矿业权所在地的县级(市、区)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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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关于印发辽宁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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