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沈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1-08-28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省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殡葬管理,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原则。

  第四条 市民政部门是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