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

来源网站:沈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公益慈善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12-09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置就业的残疾人,是指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公民。

  第三条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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