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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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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来源网站:沈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房地产/建筑
轨道交通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产业规划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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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
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本质内涵,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作为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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