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辽宁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11-29
政策正文:
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省属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为规范我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完善医疗行业长效监管机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辽宁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请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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