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监发〔2020〕11号
各市金融发展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精神,确保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行业准入管理顺利实施,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我局制定了《辽宁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辽宁省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现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