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辽政发[2020]2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责任,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省文化和旅游厅对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了认定,现予公布。
各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