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br>〔2004〕9号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br>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

来源网站:辽宁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人才认定/资助
所属地区:辽宁政策文号:辽政办发〔2005〕37号
发布日期:2005-05-16
政策正文: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事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省分离企业办中小学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工资及退休待遇执行的政策与地方政府办中小学不尽相同,造成部分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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