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问题的通知

来源网站:辽宁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辽宁省人民政府项目类别:公益慈善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辽宁政策文号:辽政发〔2003〕23号
发布日期:2003-06-24
政策正文: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是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促进社会各单位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在职职工(含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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