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网站: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策文号:鄂府发〔2021〕328号
发布日期:2022-01-07
政策正文:

鄂府发〔2021〕328号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相关规定,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8〕135号),各旗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再以此文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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