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2〕119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经济开发区,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关于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鄂尔多斯市关于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