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内蒙古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10-17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200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基本管理制度第三章 减量化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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