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食盐专营办法
/
食盐专营办法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食品/餐饮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01-05
收藏
政策正文:
(199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发布 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食盐专营管理。
本办法所称食盐,是指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
第三条本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