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常规能源/电力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内蒙古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6-05
政策正文:
(1996年4月17日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自1996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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