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内蒙古政策文号:内政发〔1999〕71号
发布日期:1999-06-11
政策正文: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作出具体部署,狠抓落实,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重视行政复议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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