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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与机关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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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与机关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文化/创意/设计
现代服务业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项目招标
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内蒙古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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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社区与机关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社区与机关单位公共文化
服务设施共建共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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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与机关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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