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食品/餐饮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内蒙古政策文号:内政办发〔2019〕14号
发布日期:2019-05-05
政策正文: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自治区食盐储备体系,加强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自治区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维护食盐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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