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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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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食品/餐饮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类别:
其他
所属地区:内蒙古
政策文号:内政办发〔2019〕14号
发布日期: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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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自治区食盐储备体系,加强自治区食盐储备管理,增强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自治区食盐供应和质量安全,维护食盐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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