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对未升级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的公示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标准化
所属地区:内蒙古政策文号:内农牧技农机(鉴)字〔2025〕5号
发布日期:2025-06-18
政策正文:
各有关企业: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明确: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简称“国四”)。2022年6月4日,农机化总站发布了《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通知发布至今仍有部分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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