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新材料
发布机构: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类别:标准化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5-06-05
政策正文:
(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控化学品的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监控化学品,是指下列各类化学品:

第一类:可作为化学武器的化学品;

第二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前体的化学品;

第三类:可作为生产化学武器主要原料的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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