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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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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4号)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海洋产业
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申报
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内蒙古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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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李小鹏
2017年3月7日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三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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