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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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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号)
来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物流/运输
节能环保
轨道交通
发布机构:暂无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内蒙古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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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8年1月11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过闸船舶和长江三峡水利枢纽水域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江三峡水利枢纽过闸船舶的安全检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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