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权限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站: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医疗器械
发布机构:本站原创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山西政策文号:晋卫医发〔2016〕14号
发布日期:2016-07-14
政策正文:
晋卫医发〔2016〕14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有关规定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49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经研究,调整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管理权限如下:

一、设置审批  (一)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申请设置下列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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