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廊坊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暂无
发布机构:《廊坊日报》项目类别:暂无
所属地区:河北廊坊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3-10-26
政策正文:
(2023年10月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3〕第6号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储备粮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方储备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储备的用于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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