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破解领军人才难引进、高端人才难留住、核心成果难落地等难题,构筑“孵化在飞地、产业化在沧州,研发在飞地、转化在沧州,前台在飞地、服务为沧州”引才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才飞地”为我市各类主体在沧州行政区域外设立的研发机构、飞地孵化器和人才工作站,建设以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和创新人才引育等为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