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来源网站:石家庄市发展与改革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常规能源/电力节能环保新能源
发布机构: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处项目类别:资助公示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1-04-30
政策正文:
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发改局,高新区和循环化工园区经发局,主城区各管道燃气公司:

自2021年4月1日起,我省门站价格上浮5%,依据《关于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19〕438号)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一)销售价格。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第二、第三阶梯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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