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来源网站:石家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项目类别:企业认定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河北石家庄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12-09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指承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传承人。

第三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