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卢龙等四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

来源网站:河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河北政策文号:冀政函〔2014〕25号
发布日期:2014-02-21
政策正文: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请审批卢龙等四县〈关于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请示》(秦政〔2013〕1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卢龙县、抚宁县、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批复如下:

  一、卢龙县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依法独立履行下列职权: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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