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紧急重要情况电话报告制度的通知

来源网站:河北省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河北政策文号:办字〔2004〕215号
发布日期:2004-10-22
政策正文: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紧急重要情况报告工作,使各级政府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县以上政府系统建立紧急重要情况电话报告制度。现就有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