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

来源网站: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河北政策文号:国卫办医政函〔2025〕262号
发布日期:2025-06-30
政策正文:
国卫办医政函〔2025〕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和应用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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