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河北省民政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企业认定
所属地区:河北政策文号:民政部、公安部令〔1993〕1号
发布日期:1993-10-18
政策正文:
  (1993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号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现对社会团体印章的规格、制发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印章的规格、式样和制发(一)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二)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四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