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的公告

来源网站: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中医药生物/医药
发布机构:国家药监局官网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河北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4-05-15
政策正文:
2024年第61号

  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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