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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延长使用《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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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关于延长使用《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金融业
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类别:
企业认定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天津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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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市国资委关于延长使用《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
2020年6月,市国资委印发了《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津国资委〔2020〕6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明确其有效期为五年,截止今年6月,五年有效期已满。前期,经与国务院国资委进行沟通对接,了解到《中央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已列入修订计划。从近年使用情况看,现行《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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