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来源网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软件/信息服务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发布机构:发文机构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北京政策文号: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1-07-18
政策正文:
(1994年2月18日发布并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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