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地方电网企业:
为贯彻落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 45 号)有关要求,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供应, 加快报装接电速度 , 降低建设费用 , 提高服务水平,经商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等电网企业 , 就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