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来源网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发文机构;国土资源部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北京
政策文号: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发布日期:2012-06-01
收藏
政策正文: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