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来源网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农业/农产品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发文机构;国务院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北京政策文号:发文字号国发〔2013〕41号
发布日期:2015-08-04
政策正文:
  国发〔201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为积极有效地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同时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化解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给适度大于需求是市场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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