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政策大数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
首页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政策统计
政策对比
会员服务
登录/注册
首页
/
政策文件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发文机构;建设部
项目类别:
项目招标
项目认定/申报
可研/立项
所属地区:北京
政策文号:发文字号建设部令〔〕第111号
发布日期:2002-07-25
收藏
政策正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提高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本规定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
点击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浏览历史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