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发文机构;公安部,建设部项目类别:城市更新可研/立项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北京政策文号:发文字号建设部、公安部联合令〔〕第49号
发布日期:1996-01-05
政策正文: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住宅安全防范功能,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本规定所称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是指附属于住宅建筑主体并具有安全防范功能的防盗门、防盗锁、防踹板、防护墙、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居民住宅或住宅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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