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国务院项目类别:项目招标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国令第733号
发布日期:2020-12-29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3号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已经2020年12月1日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李克强

2020年12月26日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督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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