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废止】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生命健康
发布机构:外资司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其他发文
发布日期:2013-03-12
政策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现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港澳服务提供者)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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