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来源网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暂无项目类别: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04-23
政策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修改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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