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来源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国务院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国令第435号
发布日期:2008-03-28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35号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已经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5月3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九日

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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