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告[2008]23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前后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衔接规定

来源网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证监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05-22
政策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23号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已于2007年7月4日发布并实施。为了明确实施前后期货公司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衔接事项,我会制定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前后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的衔接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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