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1991年 91号令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制定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转告我局。
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单位,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但我局1990年国资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