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保险兼业代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网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
发布机构:上海项目类别:企业认定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国家级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1-01-10
政策正文:
各保险公司:

    为规范上海地区保险兼业代理市场行为,提高监管效率,上海保监局制定了《上海市保险兼业代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公司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要认真做好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现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保留,保险公司应于2011年3月31日前与合作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完成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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